陈乔恩酒驾缓起诉确定 再服60小时义务劳动
陈乔恩年初因在台北市酒驾遭逮捕,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起诉,过年前原本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良好且念她初犯,决定判决缓起诉,期限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
陈乔恩岁首因在台北市酒驾遭拘系,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告状,过年前原本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杰出且念她初犯,决定判决缓告状,刻日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更考量她持久在内地事情,限她1年半内实现即可。
但审查官依权柄提出再议,上方圆高档审查署驳回后,如今缓告状肯定。而据体会陈乔恩要义务劳动应当会是放置她从事反酒驾或其它公益事务的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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