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赔偿10万元
李小璐(资料图)5月28日,据北京星权律所消息,李小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经过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转发的文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判决被告向李小璐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
李小璐(材料图)
5月28日,据北京星权律所动静,李小璐信用权纠缠案一审胜诉,经由丰台区大众法院审理以为被告转发的文章的举动已经构成了对李小璐信用权的加害,判决被告向李小璐报歉,并且补偿经济丧掉、精力伤害劝慰金总计100000元。
律师事务所晒通知书记
据悉,微博用户胡某某曾在2018年1月7日在微博账号中发布了涉嫌严重欺负、离间李小璐的博文。2018年4月12日,李小璐就此以加害信用权为由向法院提告状讼。
此外,律师所的案件播报还称,除了此次案件,李小璐还委托了多起信用权纠缠案,除了上述一审胜诉案件外,其他的案件均处于法院审理进程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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