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郭德纲徒弟以“捞人”为名诈骗 被判10个月缓刑1年处以罚金1000元
原郭德纲徒弟、德云社社员啜梦珏虚拟本人“有关系”,可以为其同伙打点取保候审手续,以此骗取被害人薛某4.7万元用于小我消费。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以欺骗罪判处啜梦钰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责罚金1000元。
谎称有关系可“捞人”
相声演员啜梦钰曾拜师郭德纲门下,自称2016年因正常事情调离,转往其他相声社介进表演。据检方指控,20177月,被害人薛某因一同伙涉嫌欺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啜梦珏虚拟本人“有关系”,可以为其同伙打点取保候审手续为由,共骗取薛某钱4.7万元用于小我消费。20179月9日,啜梦钰在本市丰台区某小区内被抓获回案。
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啜梦珏以不法占有为目标,行使虚拟事实、隐秘实情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实,理当以欺骗罪究查其刑事义务。
啜梦钰被抓后曾供述,20177月上旬的一个晚上,其在家中接到薛某德律风,说有同伙被西城分局抓了,问有没有关系能把人“捞出来”。啜梦钰当即暗示可以副手问问,并索要了被抓人的姓名和相关信息。但实际上,本人并无“捞人”的才能。
五六天后,薛某又打德律风过来,问“捞人”必要几多钱。啜梦钰暗示,大约得几万元钱。随后,薛某分四五次陆续给啜梦钰转了5万元。因那时啜梦钰正好缺钱,就将这笔钱用于了偿小我债权。而薛某在证言中暗示,他感觉啜梦钰是相声演员,熟悉的人多,应当会有这个才能。据悉,薛某带啜梦钰往王某家中时,屡次向王某家人暗示,本人的这位同伙是郭德纲的徒弟,是名人,微博上都能查获取。
当庭认罪称本人不懂法
昨天受审时,啜梦钰暗示认罪。当法官要求被告人陈说犯法事及时,啜梦钰说,其在公安机关供词中已经说得很是清晰,此时已不想再说了。他称,本人日常平凡不学法、不懂法,形成了此次的毛病和违法举动。“我愿意为本人的举动承当一切义务,停整理法官看在我主动退赔被害人钱款、取得体谅并朴拙悔悟的情况下,看在我家里孩子还小,怙恃身段又不好必要赐顾帮衬,可以对我从轻措置。”他说。
最初陈说时,啜梦钰暗示,他尽对不会再触碰法令的鸿沟,之前跟薛某也是很好的同伙,也向对方道个歉。同时,也停整理借此给同伙们一个警示,不要触碰法令的红线。“我此次的举动都是小我举动,与郭德纲和德云社无关。”啜梦钰说。
通州法院经审理以为,检方指控被告人啜梦珏犯欺骗罪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实,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一审以欺骗罪判处啜梦珏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责罚金1000元。听到该成果,啜梦珏当庭暗示不上诉。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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