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致歉并赔偿16万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7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董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据悉,被告张*、郑**因在其个人微博帐户发布《董洁破坏我的婚姻,差点毁了我的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董洁信用权纠缠案一审胜诉
7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董洁信用权纠缠案一审胜诉。据悉,被告张*、郑**因在其小我微博帐户发布《董洁破损我的婚配,差点毁了我的生平》的文章,文中包孕:“恶毒的女人”“放着本人的孩子不管”“怀孕三个月奔赴日本堕胎”等对董洁姑娘的恶意欺负、离间内收留,形成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使董洁姑娘的信用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被判构成对董洁姑娘信用权的加害,须在涉案微博账号置顶延续十五日向董洁姑娘致歉,并补偿董洁姑娘精力伤害劝慰金及其他公道丧掉等总计160000元。
董洁事情室发文
随后,董洁事情室转发内收留亮相:“收集并不法外之地,咱们会果中断通过法令路子抵制收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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